企务公开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企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企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企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二条 实行企务公开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1、 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3、 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4、 必须与公司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第三条 为推进我公司企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按照《中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湖北省电信企业企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企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根据企务公开工作的性质和原则,按照企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体系要求,组成本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

第五条 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负责企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日常工作设在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工会为该组成员部门。

第七条 企务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机关工作小组以机关部门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工作小组组长。基层工作小组公开工作,由各基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企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企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制订企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了解掌握和汇总企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推进企务公开的措施,并对全公司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条 企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定期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了解掌握企务公开实施过程中,职工群众对公开内容的反映和举报,监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对不按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单位要进行监督,对公开后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整改查处情况及时向职工通报反馈。

第十一条 企务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公开内容的落实。

第三章 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企务公开所涉及的内容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 涉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 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三、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问题;

四、 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

第十四条 企务公开的内容:

一、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公开。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退养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工程项目投招标、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市场营销、公司盈亏和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公司领导人员情况,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司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五、 在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的原则和前提下,将公司的服务业务、服务承诺、服务质量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司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 公司职工认为应当公开并可以公开的其它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企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第十五条 企务公开的形式应坚持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机密不泄漏,增强透明度,尊重职工知情权的原则。

第十六条 企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 职工代表大会。这是企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每年召开一次,凡是规定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和问题,都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二、 会议、资料、公示栏。这是职代会闭幕期间,经常化、制度化的形式。主要包括:职代组长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党政工联席会、企情发布会、企务公开栏、统计资料、专门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

三、 其它形式。这是上述两种公开形式的辅助形式。主要包括:公司信息刊物(《情况反映》《情况通报》《电信简报》《电信报》等)、公司办公网络、文件纪要、黑板报、职工意见箱、业务发展情况报表、工作动态、举报电话等等。

四、 通过各种报刊、新闻媒介、营业窗口的宣传栏对外进行企务公开(电信业务、电信资费、服务承诺等)。

第五章 企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 企务公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方案→确定内容→预先审议→实施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反馈→建档备案

第十八条 制定企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务公开实施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确定企务公开具体内容。依据企务公开实施方案提出的公开基本框架,由各工作小组提出具体公开内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向领导小组申报公开,然后由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具体事项和具体时间。

第二十条 企务公开内容预先审议。在实施企务公开前,由公司企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和相关事项进行预审,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并确定采取的公开形式。

第二十一条 企务公开方案实施。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最后确定的公开内容,按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对确定的公开事项、内容实施公开。

第二十二条 企务公开的评议反馈。实施企务公开后,各工作小组要通过必要的形式对公开的项目、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企务公开工作建档备案。每次企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职工的意见、建议及采纳办理等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建档备案。

第二十四条 企务公开的过程,要注重把握及时性、真实性、参与性、连续性和规范性5个环节,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第六章 企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第二十五条 企务公开的制度是实行企务公开的根本保证。

第二十六条 目标责任制。实行企务公开的责任体系是: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纪委是第一监督人,工会是第一组织人,职工是第一评价人。

第二十七条 工作汇报制。企务公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公司工会在负责日常工作中,要每半年向党委或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职工评议制。企务公开要注意职工的参与率和满意度,每季度要组织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评议结果反馈给领导,为完善企务公开不断提出参考意见。

第二十九条 效能监督制。企务公开的关键是真实,重点是实效。企务公开工作要纳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企务公开作为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

第三十条 检查考核制度。从实际出发,企务公开内容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促进公司企务公开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实业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原《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企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同时终止执行。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企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