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


帐务信息中心 李文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必然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建设。一方面,我们要不忘党的基本宗旨和组织原则;另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内部必须把以股份制为典型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看成是一个不容随意变通的前提,从而使我们在企业内部进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时,看到矛盾的特殊性,以便在一个新的环境中来确立企业中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
一、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党在企业中的一元化领导,按照惯例如果党委书记不兼任厂长(经理),厂长(经理)在党内的职务只是二把手或者是一般的党委会成员。企业中党组织与行政管理机构这种特殊的关系,除了深厚的历史和认识的原因之外,还有着一系列经济原因:(1)这是和高度集权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配制,必须要求各个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不能只强调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特殊情况,不能只顾自己的局部利益,而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坚持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一元化领导,有利于抑制企业的本位主义和分散化倾向,有利于资源在社会范围内的统一配制。(2)这是与国有企业产权的归属性相一致的。企业的资金是由国家财政无偿拨给的,不足部分又是由国家专业银行低息或无息的形式长期贷给的,国家既是企业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又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而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作为中国的各级政府经济发展计划的决策中心和领导中心,不能只是满足于一般性地对经济发展计划编制过程的指导和对各项具体经济政策的制定,还必须通过设在企业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对计划方案的具体落实和经济政策的具体贯彻,进行全面地领导和监督。(3)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的基本管理方式决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的计划一般是采取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方式直接下达给企业,所以企业在某个时期的经济指标和党在同一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其结果,一方面使企业的经济行为带有明显的政治化倾向;另一方面,企业中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组织的第一把手,为确保计划指标的完成,要常常"挂帅"到生产第一线进行组织和指挥。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依然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依然要依据自己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计划调控的方式变了,基本上形成了"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间接地调控格局:一方面,企业直接地依据市场的价格信号灵活地进行经营决策;另一方面,国家只是通过财政的预算计划、银行的货币发行计划和信贷计划,以及通过税率、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来影响市场的价格变化和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以便最终达到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党章中虽然规定了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但是同时明确指出这种参与的直接目的和基本任务只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上级组织不再把某个时期的经济发展指标作为一个政治任务下达给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并要求限期完成;党的上级组织不再要求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它的一把手时时刻刻都要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工作的第一线亲自"挂帅",或做出决策由厂长(经理)执行,或取代厂长(经理)直接进行组织和指挥。
二、党章总纲中明确地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又在党章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在企业中"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究竟如何在企业中发挥党的领导,党章的第三十二条中,已经做了原则性地规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中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而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毛泽东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列宁也说过:"自然,
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希望我们少搞些政治,多搞些经济。但是不难理解,要实现这种愿望,就必须不发生政治上的危险和政治上的错误。"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希望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 希望多搞些经济,这种愿望是不错的。但是,他们肩负的责任和企业中行政负责人不同,他们必须承担起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历史责任,必须努力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的任何重大决策不至于违背党的路线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三、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这是党章明确规定的,赋予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这既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贯彻执行的需要,也是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方面。因此,企业党组织必须要认真严肃地担负起这份职责,正确处理好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问题,企业党组织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要认真管好,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事,要放心让厂长(经理)去管。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必须熟悉企业业务,包括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如不熟悉业务,乱发指令势必给企业带来不良的后果。为此,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要学习和掌握好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知识,坚持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的修养,理解和把握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做到博学多用,真正成为精通本行业务的骨干。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工作主动权,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的作用。
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同时,应倾心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为什么要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这首先是由厂长(经理)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这就决定了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他好比一个磨盘中的核心,失去了这个核心,磨盘就不能转动。在企业领导班子中,厂长是个核心人物,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要维护厂长的威信,诚心诚意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其次,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是由企业厂长所肩负的责任决定的。《企业法》规定:"厂长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既然厂长要对企业全面负责,那么这个厂长就必然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的内部管理等拿出主张、办法和制定措施。企业党组织一定要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支持厂长的工作,凡是国家法令规定属于企业行使的职权,党组织都不要干预。
企业党组织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企业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给了企业党组织有监督权。党的领导是通过政治的、思想的、组织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的组织完全能够担起这个监督重任,把监督权赋予企业党组织,这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企业重要方面。企业党组织有监督权,但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接受别人对党组织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搞得更好。
四、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必须做好,为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参与决策的目的
依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党组织参与决策不是制定决策和"拍板"。参与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党的意图,向董事会和经理提出搞好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董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2、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制度
明确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一般说来,企业的重大问题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如何在企业贯彻落实;二是企业的大政方针和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三是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这些都是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具体说来,如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重大投资方案、机构设置、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管理、财务预决算、分配方案、工资调整、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等,以及提交职代会和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决策内容,企业党组织均有责任参与讨论和决策。
明确参与决策的途径。凡是重大问题讨论决策之前,党组织和董事会之间、党组织与厂长(经理)之间要互通信息,交换意见,基本取得共识后再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党员董事要将股东会、董事会准备讨论的重大问题向党组织报告,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党员董事把党组织的意见带到股东会、董事会并体现到决策中。党组织在参与决策时,应做好三个环节的工作,即决策前的调查研究,这是保证决策科学性、有效性的前提;决策中的积极建议和意见陈述,主要是向董事会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决策后的协助实施,即组织党员,发动群众,保证和监督决策的实施。
建立党员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听取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讨论生产经营、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行政经理办公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重大决策会议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讨论准备提交职代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和提请审议的重大问题制度;对职代会等提出的有关企业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的制度,等等。